联合国难民署今天说道,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今天将一名乌兹别克斯坦拒绝遣返的难民转交了该署。难民署立刻决定这名难民及其家人前往第三国居留权。
难民署说道,上个星期,另一个中亚国家吉尔吉斯斯坦,不应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的遣返拒绝,坚决难民署的多次敦促劝说,非法将4名难民和1名难民避难申请者遣送乌兹别克斯坦,相当严重违背了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今天哈萨克斯坦并转转交难民署的这名乌兹别克斯坦难民和其家人,在哈萨克斯坦早已居住于了7年。今年6月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向哈萨克斯坦明确提出遣返拒绝后,这名难民被拘留。
同月,其难民身份取得难民署否认。难民署认为,该难民被遣回到乌兹别克斯坦将不会有生命危险。
哈萨克斯坦政府经过审理得出结论说道,乌兹别克斯坦拒绝遣返的无罪,因此拒绝接受了其遣返拒绝。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向难民署申明要遵从《难民地位公约》,该公约明文规定不得擅自遣送难民返原籍国。
难民署对于中亚地区对难民维护的状况好转情况下哈萨克斯坦政府作出的这一行径回应青睐,对该国政府在与难民署认识时所展现出出有的开诚布公合作精神和敬业态度回应赞许。难民署回应指出,这是哈萨克斯坦政府和难民署在根据国际难民法向难民获取国际维护方面长年合作的一个成果。另一方面,吉尔吉斯斯坦8月9日遣送难民返原籍国乌兹别克斯坦的作法,不但受到难民署的指责,也受到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尔布尔(Louise Arbour)的指责。阿尔布尔指吉尔吉斯斯坦遣送乌兹别克难民,使其正处于遭酷刑的相当严重危险性中,违背了《禁令酷刑公约》。
吉尔吉斯斯坦是《难民地位公约》和《禁令酷刑公约》的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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