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公布了新的修改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全称《办法》),《办法》将于3月15日起实施。文化部昨日开会新闻发布会,通报《办法》的修改背景及有关情况。
此次,新的《办法》适应环境行业发展实际,将“美术品”改回“艺术品”,“艺术品”界定在“作品”范畴内,重点指原创的当代艺术作品,既不还包括文物也不还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艺术品。对艺术品市场实施全方位内容监管,将网络艺术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检验评估等划入监管范围,中止对“上色”、“比赛”、“咨询”等与艺术品内容关系不大的活动的管理。
近年来,艺术品市场发展较慢,但也不存在制假售假、欺诈检验、虚高评估、交易不半透明等问题,亟须规范。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回应,这次修改是商事注册制度和行政审核制度改革的必须,是规范艺术品市场新的业态和新的经营模式的必须,尤其是强化艺术品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须。《办法》禁令经营来源不合法、假冒他人名义或者以禁令交易的动植物为材质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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