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之为,阳光城持有人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拒绝接受鑫沅资管获取3亿元的融资,期限不多达12个月。作为借贷条件,公司对杭州金臻阳房地产该笔融资获取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借贷额度范围内,本次借贷中牵涉到的金融机构、明确借贷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不尽相同。根据2019年度借贷计划及已实行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获取的计划借贷额度为46.8亿元,已用于40亿元,本次借贷实行后,其剩下可用于的额度为3.8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入股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80.08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91.70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9.91%。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有限公司子公司获取借贷总额度为1198.30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759.13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30.36%。
上述两类借贷合计总额度1378.38亿元,实际再次发生借贷金额为850.83亿元,占到最近一期经审核拆分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70.27%。除上述两类借贷,公司不不存在其他对外借贷。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限公司子公司皆不不存在逾期借贷、牵涉到诉讼借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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