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八年来投资超二点七万亿元能源产业扶贫效益明显一根根电线凌空飞架、一块块光伏板错落有致……能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也是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在19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充分发挥能源行业优势,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能源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用电条件大幅提升。
2019年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达到预定目标: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涉及农田1.5亿亩;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惠及农村居民800万人;小城镇中心村用电质量全面提升,惠及农村居民1.6亿人。“近三年农网改造35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上全部投向贫困地区,其中‘三区三州’地区占62.4%。”章建华说,目前农村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小时降低到15小时左右,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96%提升到99.7%。
——农村用能方式深刻变革。目前农村电气化率18%左右,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用能清洁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秸秆和薪柴使用量减少了52.5%。
“2017年以来,我们在北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目前清洁取暖率由9%提高到28%左右,重点地区的农村清洁取暖率已经达到了71%。”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介绍。——能源产业扶贫效益明显。
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累计投资超过2.7万亿元,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比如我们定点扶贫的甘肃清水县和通渭县,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产业。
目前两个县的风电装机规模49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建成26万千瓦,扶贫电站的收益惠及3.3万贫困户,实现收益2.7亿元。”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举例。
光伏扶贫电站是我国产业扶贫的一种新探索、新方式,具有资源普及、运维简便、收益稳定、运营可持续的特点,也被称为脱贫攻坚的“阳光银行”。截至2019年底,光伏扶贫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我们及时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光伏扶贫工作,比如优先下达建设规模和计划、优先调度保证全额消纳、优先列入财政补贴目录、优先发放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在近年来光伏电站造价不断降低的情况下,对光伏扶贫电站的电价实行不竞价、不退坡,这些政策有效保证了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李创军表示,接下来将通过规范运维管理、规范收益分配、规范资产管理,让光伏扶贫电站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实。
“十四五”时期,能源行业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章建华说,初步考虑要做到3个方面:一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要抓好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工作和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支持中西部地区把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二是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
重点就地发展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满足生产生活清洁化需求的同时,助力建设美丽乡村。三是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方式变革。
(记者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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